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8年5月在德宏州潞西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共2个小项)
男子篮球赛、女子篮球赛。
三、参加办法
(一)以州、市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每单位限报男、女篮球队各1队。每队运动员10名,领队、教练各1名。
(三)运动员资格:按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四、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篮球竞赛规则》。
1. 参赛队在7队或7队以下,进行单循环赛,决出名次。
2. 参赛队在8队或8队以上,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男、女各分成两组,分别进行单循环赛,排列出名次。
第二阶段:两组的第1、2名进行交叉赛,胜者决出1—2名,负者决出3— 4名。两组的第3名决出5--6名。
(二)竞赛服装:各队应准备两套深浅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上衣前后应有明显号码,不符合规则规定者,不得上场比赛。
(三)比赛用球:上海篮球厂生产的“火车头牌”篮球。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男、女各录取前6名。
(二)获奖名次按7、5、4、3、2、1计分。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四)报名参赛不足3队(人)取消该项比赛。
六、报名和报到
按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七、裁判员
正、副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指派,其余由承办单位选聘。
八、仲裁委员会
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