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8年5月在德宏州潞西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五个小项)
舞龙规定套路、自选套路、障碍赛、竞速赛、抽签舞龙。
三、参加办法
(一)以州、市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每单位限报1队(男女不限)参加。舞龙队16人组成,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14人(其中4人为鼓、乐手和替补)。
(三)运动员资格:按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四、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中国舞龙竞赛规则》。
(二)舞龙规定套路采用1997年中国龙狮运动协会颁布的规定套路执行。舞龙竞速赛采用2003年中国龙狮运动协会审定的竞赛方法和规则执行。
(三)采取一次性抽签,排定出场顺序,比赛决出比赛成绩;自选套路比赛按规定套路成绩由低到高排序进行预、决赛。
(四)规定套路、自选套路要求在8—9分钟内完成。
(五)规定套路、自选套路、障碍赛、竞速赛、抽签舞龙五项成绩相加为全能比赛成绩。
五、竞赛器材
舞龙规定套路的龙珠、龙头、龙身由大会提供。舞龙自选套路的龙珠、龙头、龙身自备,亦可采用大会龙,但必须符合舞龙竞赛规则的要求。
六、录取办法和奖励
(一)规定套路、自选套路、障碍赛、竞速赛、抽签舞龙、全能均录取一、二、三等奖,予以奖励。一、二、三等奖记分办法按7、5、4记分。
(二)自选套路设优秀编排一、二、三等奖各一名,予以奖励。
(三)设挖掘创新奖(龙具、服饰、音乐能体现本地民间民族特色),录取挖掘创新金、银、铜奖各一名,予以奖励。
(四)报名队不满3队取消该项比赛。
(五)参赛计分方法:参加舞龙大项计5分,每参加一个小项计1.5分。
(六)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七、报名和报到
按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八、裁判员
正、副裁判长及部分主要评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指派其余由承办单位选聘。
九、仲裁委员会
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